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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万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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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65变了吗?中国RoHS更新了吗? |
1、工信部发布新版中国RoHS征求意见稿
2015年5月18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版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7日。
与旧版管理办法相比,新版管理办法在产品范围、合格评定制度上都有了较大的变更:
1. 产品范围扩充,向欧盟RoHS靠拢。将原来的“电子信息产品”扩大到“电器电子产品”,范围调整至与欧盟RoHS指令一致。不在原管理办法范围内的家电及白电类产品悉数被包括在新管理办法中。
2. 对产品的界定。旧版管理办法说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电子信息产品适用。但,出口产品的生产除外”,在新版管理办法中将“出口产品的生产除外”删除。亦即指在国内生产供出口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来也将纳入到管制范畴中。
3.明确建立合格评定制度。新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为该管理办法的顺利落地奠定基础。
2、美国将双酚A列入《加州65号法案》
美国加州环境保护局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正式将双酚A物质列入《加州65号提案》的“生殖毒性物质清单”中, 生效日期:2015年5月11日。
出口美国尤其是加州的产品,以及买家有要求满足加州65的企业须密切关注产品中BPA的存在情况,特别是可以与食品接触的材料,以及儿童使用的产品。我们可以协助企业调查产品中BPA的含量,以及对产品进行BPA的风险性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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